【伊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关于伊犁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5年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的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5 浏览次数:4920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征集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市海棠路3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才绍娣-0999-833062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伊犁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5年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YLCG-2024KJ-001号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1-车辆加油服务 | 当日每升挂牌价的优惠率不低于2.5%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一)基本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代表或投资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或投资人或负责人参加无需提供,只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本项目属于特殊行业,非独立法人参与征集活动的(分公司、支公司等),还需取得上级法人单位(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审查方法和标准
1.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2.申请文件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3.申请文件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4.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入围结果以政采云框架协议模块实时公布的供应商信息为准。
5.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文件组成漏项的;
(4)申请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文件申请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文件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年3月15日-2025年3月31日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见征集公告附件-征集文件 |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24:00点 供应商申请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luban/category?isProvince=true&districtCode=659900&parentId=3661&childrenCode=ZcyAnnouncement2&utm=luban.luban-PC-42055.1069-pc-wsg-ArticlePurchaseNoticeList-front.1.8f8a1ed0fd7811edb929e17f2ca9b462,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文件。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单位地址、发票开具名称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实施范围为伊犁州本级、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市、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见征集公告附件-征集文件 |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次采购的机关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所供应油品的价格和服务水平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对不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加油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将根据情况除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协议,并在相关网站、通讯渠道予以通报批评。除取消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外,入围供应商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取先付款后加油的方式,车属单位应根据车辆用油情况,采用非现金方式将加油款打入供应商账户,或凭银行票据到供应商办理充值手续,供应商应及时为用户办理充值并开具发票(采购人在办理IC卡或电子加油卡储值和充值时,实行转账方式支付),根据采购人具体实际情况及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须报征集人进行审核。 |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做出反馈和评价。 |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jyl.gov.cn/)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应。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附件: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