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2 浏览次数:4122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镇海区财政局、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中心、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征集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征集人联系人: 陈海艳、蒋佩君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4-89287793, 0574-89389665
征集人质疑联系人:叶万锋
征集人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7793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海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4-86276629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郑捷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7195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HZFCG2024007K0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镇海区财政局、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中心、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含本区控股项目的非区属单位)。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镇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征集文件第二章。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财务审核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二年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1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4年4月19日9时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bfbs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zfcggov@163.com。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征集人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以“公告”的形式分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后果自负。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在2024年3月29日之前,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规定执行。
5.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九、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联系人: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