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2025-2026年度六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次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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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征集人地址:/
征集人的联系方式:黄露(0564-3379268)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六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341599-2024-011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341599-2024-011-1-综合维修类 | 协议价 ≤ 6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341599-2024-011-2-汽车销售服务4S店 | 协议价 ≤ 6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标项1、标项2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原版扫描件。 |
2 | 基本要求 | 标项1、标项2均须在城区有固定维保场所(“城区”系东至和平路、西至将军路、南至丰源大道、北至许继慎路)(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的原版扫描件) |
3 | 基本要求 | 标项1须提供 1、有效期内综合维修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的原版扫描件; 2、6台以上(含6台)举升机设备购置发票清晰影印件; 3、4人以上(含4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技术人员的证书、社保证明清晰影印件)。 4、加入安徽省公车监督管理平台承诺函。 |
4 | 基本要求 | 标项2须提供有效期内品牌 4S 店的授权书或授权合同原版扫描件 |
5 | 基本要求 | 标项1、标项2均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6 | 基本要求 | 工时单价报价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2025-2026年度六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六安市市直和事业单位各用车单位 |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五、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项1综合维修类入围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综合维修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综合维修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 3.为方便维修须在城区有固定维保场所(“城区”系东至和平路、西至将军路、南至丰源大道、北至许继慎路); 4.提供6台以上(含6台)举升机设备; 5.提供4人以上(含4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汽车销售服务4S店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品牌授权书; 3.须在城区有固定维保场所(“城区”系东至和平路、西至将军路、南至丰源大道、北至许继慎路)。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申请入围须登录“徽采云”平台。 2.供应商在本项目征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5763。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64-3379268。 3.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供应商。 4.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内,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
附件:
2025-2026年度六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1).pdf |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