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抽的专家迟到几小时,其余专家在等待时间有误工补偿吗?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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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呀,在实践中,这种情况是不能获得误工补偿的。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2023〕6号)的规定:“评审专家按规定时间到达评审现场后,非评审专家本人原因(含评审专家回避等情况)导致项目不能评审的,应当给予评审专家误工补偿。
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的,按照每人每次200元标准支付;每增加1小时增加50元,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
对于这一条规定,各位专家朋友们也存在着一定理解上的分歧。有不少专家认为,假如专家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后,非评审专家本人原因等候了3个小时才开始评审,那么按照标准,就应该得到误工补偿300元。
但更多的则认为,这条规定的重点应当在“导致项目不能评审的,应当给予评审专家误工补偿”。也就是说,假如等候了三个小时才开始评审,实际上依旧进行了评审过程,不属于不能评审的情形,因此误工补偿也就不会支付。实际上,一位专家朋友通过向四川省财政厅的电话求证,也印证了第二种“不予补偿”的观点才是对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2023〕6号)的规定:“根据评审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可以扣减评审费 100 元;迟到超过 30 分钟的,可以取消其参与此项目的评审资格,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误工补偿和差旅补助。”
因此呀,采小蜜在这里也提醒各位专家朋友们提前做好参评安排,合理规划行程,避免因迟到而造成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