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采云”不得新增非预算单位账号

发布日期:2024-05-25 浏览次数:4010

政采云代办,仅需299,政采云托管仅需799/年,18953230310



政采一周大事都在这


01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38号

财政部日前发布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38号,即H总站私有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投诉案。其中强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印章、UKey等是供应商的重要身份凭证,应当严格管理,不得出借。因出借投标身份凭证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02
国务院:将更多再生材料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其中强调,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03
三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康服务

民政部等三部门近日印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精康转介服务监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康服务。

04
工信部: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支持。


05

浙江:政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加码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比例从上一年度的10%调整至15%,提高幅度达50%。


据了解,浙江省财政厅将按季度监测预留份额政策实施情况,定期通报预留份额落实进展,并将预留份额比例全年执行情况纳入省级部门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和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评。


06

上海: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


上海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构建维护公平竞争且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服务保障高水平改革开放及高质量发展。


07

安徽:“徽采云”不得新增非预算单位账号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徽采云”电子卖场风险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内控管理,防范电子卖场采购风险,打击影响“徽采云”平台形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其中明确,“徽采云”电子卖场不得新增非预算单位账号。已取得“徽采云”电子卖场账号的单位要加强账号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借、出让电子卖场账号。


(据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招标公众号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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