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4137
政采云代办,仅需299,政采云托管仅需799/年,18953230310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征集人联系人:沈洁
征集人联系方式:159673402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宁市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ZDCG2024048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1.工商注册地在海宁市的2023年度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型企业(不含2023年度出口额为“零”的企业)。政府统保平台企业2024年度出口超500万美元后出口业务仍在保障范围内。
2.在政府统保平台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参保企业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以参保企业名义报关出口的全部出口业务,不适保的国家或地区名单以《保单明细表(小微企业适用)》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海宁市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服务 | 保险费率0.05%(按参保企业2023年度出口金额作为投保额计收保险费) | /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至2024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和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
《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4.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
4.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本项目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