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2024-2025年度兰溪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3 浏览次数: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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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3楼 

征集人联系人:周晗芬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9-88894307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LXCG202404—C20020700(封闭式)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兰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2024-2025年度兰溪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99%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办法的资产评估类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裙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应按照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无需前往现场。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递交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0572-531308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并完成CA锁申领。【办理流程详见链接:(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提交响应文件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锁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交或提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提交或提交无效;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提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箱发送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重要提示:采购项目公告附件内的公开征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公开征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公开征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公开征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申请后下载公开征集文件的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
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296580459&tdsourcetag=s_pcqq_aiomsg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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